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了,遇到优质的房源,下手确实要快,那么提前了解一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也是很有必要的。今天我们以昆明为例,介绍一下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。
一、申请条件
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60天之内(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)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二、申请资料
1、借款人、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(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);
2、借款人、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(户口簿、常住人口登记表,户籍证明均可);
3、借款人、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(单身提供未婚声明;离异提供离婚证、民事判决书、未再婚申明、离婚协议。丧偶提供结婚证、配偶死亡证明、未再婚声明);
4、借款人、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(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,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,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);
5、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;
6、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;
7、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;
8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需整本完整复印);
9、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(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,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);
10、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(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,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);
11、抵(质)押物凭证[抵(质)押物包括房产、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];
12、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13、借款人其他资料(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)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贷款申请人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,受理审批通过的,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后发放贷款,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。
2、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,在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担保公司出具《担保函》,中心发放贷款,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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